1.搅拌耐火浇注料的用水应采用洁净水。
2.浇注用的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,支模尺寸应准确,并应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变形。模板接缝应严密,不漏浆。对模板应采取防粘措施。与浇注料接触的隔热砌体的表
面, 应采取防水措施。
3.浇注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。搅拌时间及液体加入量应按施工说明执行。变更用料牌号时,搅拌机、料斗、称量容器等均应冲洗干净。
4.搅拌好的耐火浇注料,应在30min内浇注完成,或根据施工说明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完。已初凝的浇注料不得使用。
5.整体浇注耐火内衬膨胀缝的设置,应按设计规定。若无规定时,每米长的内衬膨胀缝的平均数值,可采用下列数据:黏土耐火浇注料为4~6mm;高铝水泥耐火浇注料为6~
8mm;磷酸盐耐火浇注料为6~8mm;水玻璃耐火浇注料为4~6mm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为5~8mm。
6.耐火浇注料的浇注,应连续进行。在前层浇注料初凝前,应将次层浇注料浇注完毕;间歇超过初凝时间,应按施工缝要求进行处理。施工缝宜留在同一排锚固砖的中心线上。
7.耐火浇注料在施工后,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养护。养护期间,不得受外力及振动。
8.拆模。不承重模板,应在浇注料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折模而受损坏或变形时,才可拆模。承重模板应在浇注料达到设计强度70%之后,才可拆模。热硬性浇注料应烘烤到指定温度之后,才可折模。
9.浇注衬体表面不应有剥落、裂缝、孔洞等缺陷。可允许有轻微的网状裂纹。
10.耐火浇注料的预制件,不宜在露天堆放。露天堆放时,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。